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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报评论: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日期:2017-08-29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8877    评论:0    
核心提示:针对当前认为环境监管执法对象只针对小企业而放松大企业的言论,笔者认为,发出这一声音者有的是为了个人既得利益,有的是不了解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要求,因此有必要澄清。

环境报评论: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针对当前认为环境监管执法对象只针对小企业而放松大企业的言论,笔者认为,发出这一声音者有的是为了个人既得利益,有的是不了解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要求,因此有必要澄清。
 
  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的环保强化督査,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赢得了全社会普遍赞誉。而前段时间“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事件”中,包括3名省级领导在内的干部被严肃问责。这都说明了中央环保督察和强化督査都是依法开展的。不管企业规模大小、企业姓“国”姓“私”,或者企业涉及何人,只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犯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就要受到严肃处理。环保执法要做到公平正义,不仅要确保环保法律尊严,也要维护百姓心中的“公序良俗”。惟此,环保工作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或许有人会问,在中央环保督察和强化督査工作中,数量众多的小企业受到诸如强制关闭等严格处罚,而同样排放污染物的大中型企业为什么未受到严厉处罚?就是受到监管的大中型企业,也只是限期整改部分生产设施等较轻处罚?这是因为数量众多的小企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完全不符合环保要求,而且整改无望,只能被强制关停。而大中型企业管理相对规范,就是其中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也可以通过限期整改,达到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规定要求,继续生产。
 
  对于这些舆论,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应讲清道理,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真相。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可出台相关政策,对于可以整改达标的企业,可以在技术、人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企业一定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一些整改难题,促使企业自愿整治污染企业。对于关停企业的员工,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赢得他们的支持和拥护,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还要充分展示督查成果,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仅要公示查处的违法企业、处理的相关犯罪人和违纪者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而且要把督政反映出来的重大生态破坏问题及处理情况公布于众,还要把整治污染企业和生态修复取得的进展和获取的效果,通过各种渠道、利用不同方式进行宣传。
 
     有关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强化正面宣传,有理有据回击负面声音。这不仅能够加强环保宣传,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还可以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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