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煤电企业加紧超低排放改造 明年年底前改造完成
黑龙江省不断加强对单台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机组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从2016年开始,计划3年内对全省14家企业的29台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目前,共有14台机组完成改造。
据悉,在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出台前,黑龙江省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二氧化硫浓度小于200毫克/立方米,烟尘含量小于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的含量小于100毫克/立方米,大大高于超低排放标准。以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例,7、8号机组改造之后,二氧化硫的污染物含量将小于35毫克/立方米,烟尘小于10毫克/立方米,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浓度小于50毫克/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