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寻乌县检察院驻县环境保护局检察室正式挂牌,这是该院积极探索“检察+行政”生态检察社会化的新模式,率先在环保领域开展派驻式行政监督检察工作。
据了解,该院围绕县委“生态立县”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期待,以强化“生态检察”为着力点,通过驻环保检察室这个平台,主动加强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健全完善执法办案信息共享、职务犯罪预防、公益诉讼、联席会议等协作工作机制,着力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力。
该院成立驻环保检察室后,主要职责是协助环保部门依法查办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主动加强对查办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实现无缝对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同时,积极探索环保环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通过强化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法律监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机制,充分发挥生态检察的司法保障作用。
“关切和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是我们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设立驻环保检察室,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机制,有助于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执法合力”,该院检察长在揭牌仪式上如是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