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能源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  民生  污染防治  垃圾分类  大气污染  空气质量  蓝天保卫战  环保督察 

陕西将总磷纳入渭河生态补偿指标 收缴补偿金3.38亿元

   日期:2017-09-13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823    评论:0    
核心提示:《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以来,陕西省已收缴渭河流域省级水污染补偿金3.38亿元,主要用于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和污染补偿项目等。

陕西将总磷纳入渭河生态补偿指标 收缴补偿金3.38亿元
 
  《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以来,陕西省已收缴渭河流域省级水污染补偿金3.38亿元,主要用于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和污染补偿项目等。
 
  参照《实施方案》,沿渭各市(区)分别制定完善了辖区内的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细则。统计显示,目前,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省级考核断面26个,市级考核断面106个,基本覆盖了渭河全流域。
 
  随着水污染补偿方案的深入实施,渭河水质明显改善。“十二五”期末,渭河消灭黑臭,渭河干流杨凌以上河段达到Ⅲ类水质,杨凌以下河段、渭河出省潼关吊桥入黄断面保持Ⅳ类水质,提前一年提高一个档次达到国家要求。2017年7月,渭河支流Ⅰ至Ⅲ类水质断面15个,占38.5%,同比上升9.5%;劣Ⅴ类水质断面10个,占25.6%,同比下降19.6%。
 
  陕西省不断调整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方案,逐步加严加密流域考核范围和内容。其中,考核范围由最初的渭河干流延伸至渭河主要支流。考核内容在化学需氧量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氨氮、溶解氧和总磷。
 
     陕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陕西省在渭河流域设置的55个水质监测断面,2017年上半年有32个断面总磷超标,占58%。其中新河入渭断面总磷超标13.5倍。当前,将总磷纳入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考核范围,有利于进一步督促沿渭各市(区)制定具体措施,逐步解决总磷超标问题。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