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环保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执法思路,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以及环保系统内上级督察、同级交叉互查,有效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环境问题。

环境联合执法重在精准打击
联合执法的好处显而易见,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扬长避短呢?一位基层环境监察人员提出了建议。
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从组织形式上看,一种是横向联合执法,如江苏省南京市由环保、建委、城管、公安、经信委、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成立了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针对施工扬尘、餐饮油烟污染、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沿街烧烤等方面开展巡查;另一种是纵向环境联合执法,如跨省、跨市、跨县的异地交叉互查、上级督察等;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如山东省青岛市城阳环保分局、城阳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了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办公室,整合环保、公安执法资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联合执法好处多
开展区域政府部门的横向环境联合执法,有利于理顺环境职责。我国涉及环境管理职责有农委、城管、住建、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且有的部门之间职责并不清晰明了,如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委与环保都有管理职能。通过联合执法,可以互通环境管理信息,理顺部门之间的环境职责,消除部门管理之间存在的脱节与“三不管地区”。
有利于及时解决突出、难点环境问题。城市餐饮油烟污染、黑臭河现象、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等,是目前比较突出的环境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政府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在细化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任务,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的同时,开展环境联合执法、综合整治。
开展环保系统纵向环境联合执法行动,有利于预防执法干扰。在社会生活中,一些地方谈环境保护责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仍然未能得到根除,干扰正常环境执法时有发生。开展系统内上级环保部门督察、同级环保部门交叉互查的纵向联合执法行动,违法行为由具体督察、互查的人员办理,可以从源头预防执法干扰的现象发生。
有利于预防廉政风险。受执法区域的限制,环境执法人员长期在同一地方工作,常常是一查处违法行为,就遇到亲戚、朋友、同学说情、打招呼,让执法人员在“不近人情”与“有情有义”作选择。督察、互查开展行动,可以防廉政风险。
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环保系统的联合行动基本是采取白天与黑夜、节假日与正常工作日、定期与不定期等检查方法,采取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工作程序,减少了接待、会办等环节,缩短了检查时间,有利于提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