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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环保专项行动 “停、罚、拘”措施显现威力

   日期:2017-11-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562    评论:0    
核心提示:2017年11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环保局启动了“雷霆5号”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围绕太浦河沿线,40多名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组成9个小组分片区检查喷水织机企业、喷织废水处理站点。截至11月14日凌晨,执法人员共检查企业138家,责令改正19家,立案处罚7家,责令4家企业拆除无环评、未备案的喷水织机107台。
  2017年11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环保局启动了“雷霆5号”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围绕太浦河沿线,40多名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组成9个小组分片区检查喷水织机企业、喷织废水处理站点。截至11月14日凌晨,执法人员共检查企业138家,责令改正19家,立案处罚7家,责令4家企业拆除无环评、未备案的喷水织机107台。
 

苏州吴江环保专项行动 “停、罚、拘”措施显现威力
 
  “雷霆”为号,“停、罚、拘”三种措施齐上,针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涉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用“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今年,吴江区环保局执法成绩很是亮眼:目前已作出处罚决定340件,处罚金额近3500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4起18人,对50名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1 紧盯群众投诉的痛点难点
 
  “雷霆”系列行动,回应的是吴江当地群众的诉求,解决的是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力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标志标牌产业是当地传统特色产业之一,“烂铜字”加工是这一产业链必备的一环。
 
  因为投资低,产出高、盈利丰厚,“烂铜字”加工作坊在吴江遍地开花,这些小作坊往往设备简单,管理粗放,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半成品的铜字招牌经过腐蚀、清洗、刷漆后成为成品,腐蚀和清洗时产生的废水因不具备处理条件往往不经处理直排外环境,这种废水含有高浓度的重金属,对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成为环境治理的难点。
 
  2017年,新“两高”环境司法解释施行,对“严重污染环境”的情节认定更加清晰,并且规定环保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为快速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提供了有力依据。
 
  据此,吴江区环保局联合公安部门,对烂铜字加工这一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快查快移快捕。一般当天夜间联合检查,环保部门连夜出监测数据,第二天案件就移送公安机关。
 
  2017年,吴江区环保局联合公安局共对10个非法加工点进行查处,监测结果显示,这些非法加工点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均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目前,已有两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人被提起公诉。
 
  2 紧抓司法机关这把执法利器
 
  “雷霆行动依据新环保法,重点采取‘停、罚、拘’三种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具体而言,‘停’就是停产整治,这是行政手段。‘罚’就是罚款,这是经济手段。‘拘’就是拘留,这是强制手段,移送公安部门对涉嫌环境违法的人员限制其人身自由。”吴江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每一项“雷霆”行动,都有针对性选择流域、地区,重点行业,对辖内“散乱污”企业从“点”切入,通过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曝光被处罚企业,最终达到“整治一大片”的目的,形成常态化执法威慑氛围。
 
  雷霆1号行动,主要对印染、喷织企业突击夜查,查处私设暗管、“三口”(雨水口、污水排放口、冷却水排放口)整治不到位及擅自增加生产设备等违法问题,停产整治4家,责令整改7家,查封设备45台套,移送公安机关2起。
 
  雷霆2号行动,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围绕印染、喷织、日化、食品、金属制品等行业,分行业随机抽取44家企业进行突击夜查,共查处12家违法企业,4家移送公安机关,8家被行政处罚。
 
  雷霆3号行动,结合吴江区“四个融入”大走访活动收集到的问题线索,检查企业30余家。
 
  雷霆4号行动,对盛泽镇以及太浦河沿线的80多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涵盖了化工、制药、印染、石材等行业,最终移送公安4人,取缔企业1家,停产企业3家,立案处罚企业16家。
 
  据悉,吴江区雷霆系列执法行动,今后将会常态化,根据环保实际需要将适时开展。
 
  不仅在执法这一主业上深耕细作,吴江区环保局还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横向联动、有效配合。今年世界环境日,吴江区公安局驻环保警务室、环保局驻各公安派出所询问室正式挂牌,检察院驻环保局联络办公室也即将运行。
 
  在吴江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看来,这些联动机制的建立,搭建并拓展了司法合作的平台,凝聚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在从快打击、从严执法、从重严惩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新路,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实现无缝对接。
 
  典型案例
 
  在一次雷霆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一电镀厂车间里一条镀铬生产线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生产中产生的铬酸雾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输送至车间东侧酸雾吸收塔处理。然而,与酸雾吸收塔相配套的碱液循环明显是停运的,喷淋设施没有正常运转,就无法与吸收的铬酸雾进行中和反应,显然铬酸雾是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了。
 
     “碱液循环泵坏了快一个月了,我们马上维修。”车间负责人解释。执法人员调查认为,该厂在明知废气处理设施已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仍然不及时维修,致使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存在主观故意性。吴江区环保局随后依法对该厂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案件移送区公安局,现负责人已被行政拘留五日。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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