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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公布首批8家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

   日期:2018-01-19     来源:南京晨报    浏览:247    评论:0    
核心提示:土壤治污,监测先行。根据《南京市江北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第一批)的通知》以及南京市《关于公布南京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第一批)的通知》,近日,江北新区公布了第一批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据了解,去年底南京市公布了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一共30家。今后这些企业每年都要进行土壤“体检”,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南京江北新区公布首批8家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
南京江北新区公布首批8家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
 
  土壤治污,监测先行。根据《南京市江北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第一批)的通知》以及南京市《关于公布南京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第一批)的通知》,近日,江北新区公布了第一批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据了解,去年底南京市公布了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一共30家。今后这些企业每年都要进行土壤“体检”,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示名单是依据企业的产废规模、生产年限及污染因子种类等信息来确定,共8家企业。其中,危险废物经营单位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4家。名单公示后,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依据土壤相关规定履行环保监测、信息公开等义务。名单中,分别有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南京绿环废物处置中心、南京福昌环保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和南京威立雅同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据介绍,去年底南京市公布了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一共30家,区管重点监管企业中,主要是从事化工、金属加工、表面材料、固废处理和污水处理的企业。监管企业要与所在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先行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在这份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中规定,对本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要承担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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