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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来了,污染者付费

   日期:2018-04-12     来源:重庆时报    浏览:42    评论:0    
核心提示:想污染环境,现在不能任性了。近日,重庆昊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在南岸区地税局办税大厅申报缴纳环保税25938.84元。至此,南岸开出首张环保税票,环境保护进入“税”时代!
  想污染环境,现在不能任性了。近日,重庆昊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在南岸区地税局办税大厅申报缴纳环保税25938.84元。至此,南岸开出首张环保税票,环境保护进入“税”时代!
 
  2003年,我国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噪声4类污染情况开征排污费,即环保部门根据企业排污种类、数量,核定企业排污费标准及总额。今年1月1日,我国首部“绿色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取消“排污费”改征“环保税”,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
 
  4月1日至18日是首个征收期,环保税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相较排污费征收更严格规范,也更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
 
  南岸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员介绍,开征环保税并非是为了增加税收,其直接目的是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改进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以绿色税制促进环境保护。
 
  而且环保税实行的是“国家定底线,地方可上浮”的动态税额调整机制,重庆采取的是分年逐步提高方式,即从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底,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2.4元,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3元。而从2021年1月1日起,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3.5元,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3元。
 
  这样一来,就可以通过市场机制,降低高污染企业的商品竞争力,从而淘汰高污染落后企业或推动企业研发生产出更环保的设备和产品。
 
  将排污费改为环保税,也是以法律形式确定“污染者付费”原则,彰显了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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