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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书记省长签发一号总河长令 全面开展河长巡河行动

   日期:2018-04-13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41    评论:0    
核心提示:山东省委书记、省总河长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龚正日前共同签发山东省第1号总河长令,对做好当前河长制湖长制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山东省委书记、省总河长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龚正日前共同签发山东省第1号总河长令,对做好当前河长制湖长制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长要全面开展河长巡河行动,严格履行职责,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要抓紧下发实施“一河(湖)一策”,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促进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要着力提升河湖管理成效,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对遗留和反弹的问题,落实责任人,专题研究,挂牌督办,直至办结销号;对新增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尽快整改到位。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河湖执法合力。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河湖管护模式,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经费渠道,加强业务培训。要全力修复河湖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动创建生态河湖,逐步恢复河湖生态功能。
 
  要切实强化工作考核和部门履责,各级总河长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督察,组织好对下级总河长、河长办成员单位以及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的工作考核。要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好考核的政策引导和激励鞭策作用。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检查考核作用,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合力。
 
  
 
标签: 河长制,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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