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区域环境保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协商、通报区域中长期规划和环保问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由当地环境监察队队长联合担任联合执法队队长,定期对“联防联治区”进行联合执法,严格边界区域环境监管。
二是加强共防共治共保。明确把行政边界垂直距离500米范围作为“联防联治区”,发生边界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相关方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跨界环境违法行为时,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行政处罚。
三是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按照“早发现、抓苗头、细排查、严整改、堵源头”的要求,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环境敏感问题和流域污染纠纷的预防工作落实到日常环保工作中,做到“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
四是加强区域协作发展。各地共同编制区域水质、大气保护规划,探索建立项目合作开发机制,定期梳理、通报项目审批情况和投资情况。建立区域环保产业网,开展区域环保产业合作,综合利用各类环境资源,推动循环经济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来源:江苏环境保护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