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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年内暂停受理化工项目,确有必要的需四部门联审

   日期:2018-08-07     来源:第一环保网    浏览:34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一则江西省发布《关于加强化工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暂停新建化工项目备案和能环评的消息引发行业关注。8月6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相关人士处确认了该消息。该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杜绝污染严重或者“两高一资”项目,环保型和产业链循环项目则需要各地四部门联审联评,确实符合环保和地区产业需要,再报省发改等四部门联审备案立项。
  近日,一则江西省发布《关于加强化工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暂停新建化工项目备案和能环评的消息引发行业关注。8月6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相关人士处确认了该消息。该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杜绝污染严重或者“两高一资”项目,环保型和产业链循环项目则需要各地四部门联审联评,确实符合环保和地区产业需要,再报省发改等四部门联审备案立项。
 
  《通知》明确,江西将加强化工行业准入管理,控制国家限制类化工项目立项,禁止审批“两高一资”化工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全省工信部门暂停改扩建化工项目备案和能评,安监部门暂停受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环保部门暂停受理化工项目环评。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污染整治,加强处置“散乱污”企业。在暂停受理期间,对新建投资规模大、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资源综合利用好、产业关联度高、工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化工项目,由设区市发改、工信、安监、环保四部门初步审核,认为确有必要建设的,报省发改、工信、安监、环保部门联合审核同意后由设区市职能部门统一负责项目审批立项。
 
  《通知》还要求,化工园区必须定期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规定,实施总量控制。现有化企原则上要逐步迁入化工园区和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的化工生产单位集中区,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
 
  九江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新民告诉记者,目前九江市正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的化工污染专项整治,严禁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鄱阳湖周边1千米范围内新布局化工项目,依法取缔各类保护区及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化工企业和园区,限期整改存在排污问题的化工企业,推动化企搬迁入园,确实无法整治的要逐步依法关停。对园区内产业链补链和大型环保型化工项目,他们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请示省政府四部门,争取特事特办。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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