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蓝天保卫战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然而正当人们纷纷把目光聚焦到天上的时候,上周,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按照工作安排,两部门将于10月22日至11月2日这段时间,联手启动新一轮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确保黑臭现象不再反复,从而建立黑臭水体长效治理机制。

新一轮巡视再次拉开序幕
环境部表示,此次巡查行动专项巡查共分15个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按照“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的要求,逐河巡查。根据要求,本次核查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查交办地方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查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具体措施情况;三是查黑臭水体整治整体推进带动情况。
据悉,这是继5月至7月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排查整改后的“回头看”。2018年中旬以来,环境部联合住建部对国内30个省(区、市)70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此前督查发现,尽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取得初步阶段性进展,但整体进展情况和整治效果参差不齐。为此,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将连续三年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此次专项巡查要求,全国各地,尤其是36个重点城市对黑臭水体整治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同时,督促各地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臭现象反弹。凡是出现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对核查或群众举报新发现的黑臭水体,也将及时纳入国家清单,实现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工作常态化。专项核查期间,地方未上报的核查组新发现黑臭水体,均按瞒报处理。
同时,下一步将继续紧盯这36个重点城市,每月都会对进展滞后的城市开展检查,确保36个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度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水体治理
除了开展新一轮的巡视之外,本次攻坚方案中还提出了引导社会资本来进行黑臭水体治理。
根据《方案》,环境部和住建部要求,要通过多个途径来为黑臭水体治理提供保障,如加大资金支持,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信用管理,鼓励公众参与等。其中,在资金支持方面,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据悉,《方案》中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支持黑臭水体治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结合地方实际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要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
另外,在严格审慎合规授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为市场化运作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探索开展治污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规范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等。
业内专家表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不是单一工程,资金需求量较大,而且水体整治也不是“一次性”工程,需要持续性投入。因此,积极探索市场购买服务,推广采用设计、施工、管养一体化模式,引进专业技能的环保企业参与到黑臭水体整治中,“让专业人做专业事”,能有效提高治理工程的运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