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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广州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日期:2019-02-26     来源:第一环保网    浏览:34    评论:0    
核心提示:记者25日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3月1日起,广州市将停止对新注册登记及在用车辆核发纸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意味着,在广州范围内行驶的本地和外地籍号牌车主无需再申领该标志,公安交警部门管理黄标车将以电子数据为准。
  记者25日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3月1日起,广州市将停止对新注册登记及在用车辆核发纸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意味着,在广州范围内行驶的本地和外地籍号牌车主无需再申领该标志,公安交警部门管理黄标车将以电子数据为准。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方面表示,本次停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应去年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修正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今后新车注册登记和在用车年审无需再申领环保标志。已领取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或生态环境部门,待标志有效期满或损坏后自动失效。
 
  停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绿标)后,机动车所有人仍需依法定期对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检验,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公安部门将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对于停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影响车辆黄绿标属性问题,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方面回应称,停止发放纸质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后,机动车黄绿标属性依然存在。广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标车限行查处将以黄标车电子数据为准。
 
  据介绍,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绿标车是指达到国Ⅰ及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到国Ⅲ及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机动车的黄绿标属性取决于其符合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情况,即车辆生产出厂时,汽油车是否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是否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
 
  从2017年7月1日起,广州市行政区域内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方面明确,广州将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继续实施黄标车限行电子抓拍执法等相关政策措施。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后,公安交警部门对广州市范围内行驶的未携带纸质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不再进行查处。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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