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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现场指导“3·21”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封堵园区入河排口 严防污染入海

   日期:2019-03-25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28    评论:0    
核心提示:经过对事故现场的查看分析,工作组认为,事故发生地距离最近的灌河河道不足2公里,距离灌河入海口仅十几公里,事故中产生的污染废水一旦进入灌河,将会使后续工作陷入被动。因此,处置工作的关键在于坚决防止污染废水进入灌河进而污染黄海,必须第一时间截断园区入灌河排口。
   3月21日下午,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3·21”爆炸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派出由副部长翟青带队的11人工作组紧急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工作。22日凌晨,生态环境部11人工作组抵达响水县爆炸事故现场,即刻开展工作。
 
  经过对事故现场的查看分析,工作组认为,事故发生地距离最近的灌河河道不足2公里,距离灌河入海口仅十几公里,事故中产生的污染废水一旦进入灌河,将会使后续工作陷入被动。因此,处置工作的关键在于坚决防止污染废水进入灌河进而污染黄海,必须第一时间截断园区入灌河排口。
 
  通过现场排查,工作组与当地有关部门确认,决定对化工园区内新民河、新丰河和新农河三条入灌河河渠进行封堵,通过筑坝拦截的方式,在园区内形成约3.5平方公里的封闭圈,防止污染废水向南部河网扩散。
 
  当晚,部队官兵和民兵连夜施工,对三条入河河渠实施封堵。截至22日上午,封堵工程已大部完工。工作组要求,不仅要紧盯污水排口进行封堵,还要严密封堵雨水排口,杜绝污染废水从雨水管道进入河道。根据安排,相关部门接下来还将对封堵情况进行排查堵漏。
 
  另据了解,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抽调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扬州、泰州等周边6市(县)环境监测力量紧急驰援,对事故现场上风向、下风向的空气质量和园区内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从3月21日晚9时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已接连发布多期“3·21”爆炸事故应急监测最新进展。
 
  
 
标签: 污染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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