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意见》通过建立应急管控“白名单”等差别化错峰机制,对水平国内领先、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企业或生产线,免于执行应急停产、错峰生产或执行最低限产比例,促使企业在污染治理方面投入更大,实现绿色生产。
《意见》明确,“白名单”企业在春夏季期间可免予执行污染天气禁止VOCs工序生产的规定,秋冬季期间豁免停产,按照最低限产比例生产,且原则上限产不超过30%。《意见》还强调要始终保持政策的适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使各类企业形成稳定预期,杜绝侥幸心理。
“污染治理效果显著的企业可通过自行申请、网上公示等途径实现升级,享受相关名单差别化错峰政策优惠。”徐州经开区263办公室副主任苏汪说,在日常管理中实行动态升降机制,对错峰生产标准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次发现亮黄牌警告,二次发现亮红牌降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