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氮进一步下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力争13个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61.5%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稳定达标。”5月28日,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柳在作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时说。
拆除沿河违法建设493.74万平方米
回顾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杨柳表示,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的案件已基本办结,办结率99.44%。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交办的955件案件已消除污染问题。已顺利完成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在推动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方面,去年广州制定了《广州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组织开展改革事项15项。继续组织实施了《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广州市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开展了广州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在深化环评制度改革上,8个行业31类工程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在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上取得突破。印发实施了《广州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计划》《广州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关停广州发电厂、旺隆电厂7台燃煤机组。
累计投放使用纯电动公交车11225台,筹备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Ⅵ排放标准,加强外地车本地化使用管控和内河船舶监管。建立扬尘污染控制联席会议,督促建设工程落实“6个100%”管理要求。完成26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综合整治。
全面落实《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广州市水污染防治强化方案》,以1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国家和省的考核要求为核心,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实施精准治污,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清理整顿“散乱污”场所约4.3万个,拆除沿河违法建设493.74万平方米。
全面完成5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11个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8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要求,35条黑臭河涌长制久清,112条黑臭河涌治理主体工程完工。
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实施《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率先在广东省建立部门联动管理机制。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制度。严格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开展118个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32个需修复地块中16个已完成修复。
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946宗
在固体废物、重金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上,实施了《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制定《广州市污泥处理处置监管工作指引》,完善生活污泥外运处理处置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开展多项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大力推进“四治”(治水、治气、治违、治乱)综合督导工作,严格环境执法和处罚,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946宗,同比增长16.5%;罚款总额2.88亿元,同比增长53.2%;累计适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691宗。2018年全市招聘2240名专职环保员。
此外,广州正持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印发了《广州市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全年共接报各类突发环境事件13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
去年,广州实施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建13座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建成兴丰应急填埋场一期,4座资源热力电厂试运营,全年新增焚烧处理能力7000吨/日,填埋处理能力10000吨/日。
2018年,建成污水处理厂3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2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3901公里,完成48个城中村截污纳管主体工程建设,完成130个村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实施《广州市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和《广州市农村污染治理作战方案(2018-2020年)》,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广州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种植主题花树10万株,新增立体绿化10万平方米、生态景观林带80公里,完成碳汇造林4.5万亩。
杨柳表示,今年广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广州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氮进一步下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力争13个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61.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水体断面比例为0;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稳定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