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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通报5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日期:2019-06-27     来源:河北新闻网    浏览:34    评论:0    
核心提示:今天,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5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对排名前三位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三市分别进行奖励,对排名后三位的廊坊、沧州、衡水三市分别扣减资金。
   今天,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5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对排名前三位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三市分别进行奖励,对排名后三位的廊坊、沧州、衡水三市分别扣减资金。

  5月份,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承德0.926、张家口0.925、秦皇岛0.915、唐山0.849、保定0.756、邢台0.741、邯郸0.740、石家庄0.703、衡水0.677、沧州0.674、廊坊0.657。
 
  根据有关规定,对排名第1位的承德市奖励300万元,对排名第2位的张家口市奖励200万元,对排名第3位的秦皇岛市奖励100万元。对倒排第1位的廊坊市扣减300万元,对倒排第2位的沧州市扣减200万元,对倒排第3位的衡水市扣减100万元。
 
  据介绍,河北省用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作为总的评价指标,达标指数分为国省考断面达标率、重点县(市、区)考核断面达标率、重点涉水企业排放达标率三个分项指标,分别占60%、30%、10%的权重。三项指标加总得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按从大到小排名。
 
  河北省提出,对月度倒排第1位累计3次,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国省考断面达标率连续3个月同比下降的,将公开约谈有关市政府负责人。对连续2次被约谈,或未完成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的市,由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开展专项督察,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对连续3个月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国省考断面达标率连续3个月同比下降的市实施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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