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草原资源丰富,全省草原面积4266万亩,其中张家口、承德地区3358.4万亩,占全省草原面积的78.7%。”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马桂旺介绍,张家口、承德地区既是京津冀地区多条河流的发源地及上游地段,也是北部风沙南侵的必经之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在京津冀地区担负着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重要责任。
据了解,近年来,张家口、承德两市不断加大草原建设力度、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两地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了71.6%,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得到初步控制。但河北省在前期立法调研中发现,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草原生态系统整体仍较脆弱,草原退化、沙化、盐碱化面积达到39.6%,建设和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监管力量薄弱等,亟待通过立法系统规范、强力推进。
“这部决定填补了河北省在草原立法方面的空白,对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利用工作,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改善和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马桂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