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能源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  民生  污染防治  垃圾分类  大气污染  空气质量  蓝天保卫战  环保督察 

罚5.2亿,判6年:污水处理企业偷排废水篡改监测数据

   日期:2020-01-07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42    评论:0    
核心提示:1月6日上午,南京市中级法院举行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颁奖暨发布会

1月6日上午,南京市中级法院举行南京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案件颁奖暨发布会。“某污水处理公司、郑某等污染环境案”入选了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据发布会上的视频介绍,2014年至2017年,南京某污水处理公司在接收了一些企业的高浓度废水,在没有处理的情况下,直接用暗管将其排入了长江。其间,还人为篡改了在线监测仪器的相关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


经过鉴定,非法排放的废水、污泥、危险废物,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达2.5亿元。


法院查明,郑某作为该公司总经理,明知下属实施上述污染环境行为,未加制止或及时采取措施,而选择默许纵容。该公司的部门经理、班长、主管等人员,分别参与组织、实施偷排废水、污泥、危险废物等行为。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对上述污水处理公司及12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等12人犯有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刑6年至1年不等,并处200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涉事污水处理公司被判处罚金50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外,南京检察机关还对该污水处理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事污水处理公司赔偿4.7亿元环境修复费用,获得法院支持。


也就是说,这家污水处理公司的罚款金额加上环境修复费用,最终付出了5.2亿元的惨重代价。据办案法官介绍,截至目前,这是国内开出的污染环境“最严厉罚单”。


对此,该案主审法官表示,负责处理污水的污水处理公司偷排污水,性质极其恶劣。案件的审判只有体现从严从重的原则,方能达到惩罚和震慑的目标,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