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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1500万,判7年!镇江丹阳五人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偷排废气

   日期:2020-01-09     来源: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浏览:38    评论:0    
核心提示:周某某、李某某等五人是镇江丹阳某钢铁公司的员工,他们通过修改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逃避环境监管、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日

周某某、李某某等五人是镇江丹阳某钢铁公司的员工,他们通过修改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逃避环境监管、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日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自2015年开始,这家公司就通过修改在线监测系统校准值和斜率的方法,实施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环境监管的违法行为。为降低成本,这家公司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购进大量高含硫量铁精粉,致使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更加加剧。

 

镇江京口区法院行政庭邹永超认为,这个一年半的时间,该公司最低排放排4000多吨,但实际一年允许的排量只有260吨。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及五名被告人因追求企业和个人利益,置国家法律和环保要求于不顾,大肆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的篡改自动监测数据行为,持续时间长,环境危害后果大,情节特别严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丹阳钢铁有限公司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罚金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二被告人周某凤判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人民币罚金三十万元;三被告人李某华,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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