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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0-04-07     来源:环资司    浏览:112    评论:0    
核心提示:依据财政部、我委相关文件要求,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

依据财政部、我委相关文件要求,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传真请发至010-68505594,电子邮件请发至fgwhzshbc@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0年4月3日



重要内容:


1、划分原则:明确2020年1月20日后并网发电的垃圾焚烧发电(含沼气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按以收定支原则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之前并网发电的为存量项目另行管理。


2、重要程序:(1)新增项目需经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审核通过,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三年滚动计划,全部机组在申请年内并网发电。(2)各地发改委于每年12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拟申请补助的新增补贴需求。(3)电网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上一年度新增补助清单,测算新增补助资金需求,明确年度绩效目标。


3、五大条件:新增项目需满足(1)符合相关规划并纳入所在地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所在地明确项目电价补贴政策,上年度省级补贴拨付到位。(3)建设规模和吨垃圾处理补贴合理,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4)落实“装、树、联”和“三同时”要求,项目并网后相关设备同步运行,建设运行期间无安全事故。(5)具备用热需求和供热条件的地区应出台政策支持项目热能综合利用。


4、预警机制:2021年起申请补助资金需求超过补贴总规模一倍时启动预警制度,各地暂缓审批新增项目,未开工的暂缓开工建设。


5、项目监管:加强新增项目环保监管,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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