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了解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抚顺特钢一炼钢厂因在重污染天气下违规排放烟气遭到环保处罚。
据了解,2020年1月20日,抚顺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对抚顺特钢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第一炼钢厂厂房内烟气量大,烟气未能有效收集,通过厂房封闭不严处无组织排入大气环境。现场检查期间,烟气无组织排放一直持续。
抚顺特钢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在重污染天气3级预警期间,且持续时间较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抚顺市环境监察局决定对抚顺特钢处以罚款20万元。
以特殊钢和合金材料的研发制造为主营业务的抚顺特钢是环保污染的大户。公司频繁因为环保违法行为遭到当地环保部门的处罚。
2018年7月,抚顺市环境监察人员在抚顺特钢一炼钢分厂现场检查时发现,1#电炉在生产过程中,平铁时间过长,集气罩无法收集全部生产废气,致使部分生产废气通过封闭不严的厂房进入环境,多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环保执法部门对抚顺特钢作出罚款15万元的处罚。
但在环保部门实施后督察时,该炼钢分厂的违法行为一直持续,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对一炼钢厂作出立即停产的处罚决定。
2018年2月份,同样因为大气污染问题再次被处罚。抚顺特钢二炼钢厂车间中频炉台车烟气集气罩挡板与集气罩处于分离状态,部分烟气无组织排放,进入大气环境,被执法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