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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再部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日期:2020-07-09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122    评论:0    
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聚焦生猪规模养殖场,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央财政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聚焦生猪规模养殖场,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央财政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通知指出,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下简称“整县推进项目”),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非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以下简称“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整县推进项目要全面提升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兼顾畜禽粪肥田间贮存和利用设施建设,畅通粪肥还田利用渠道,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构建起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要突出重点区域和主要畜种,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适应粪污肥料化利用要求的设施装备,进一步扩大处理规模,提升处理水平。

  

整县推进项目今年将安排剩余资金,按照既定实施方案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处理主体开展建设。


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饮水、清粪、环境控制、臭气处理等。支持范围为未实施2017年-2020年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非畜牧大县。支持的养殖场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养殖场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已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能够按要求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准确记录粪污处理和利用情况;原则上按规定配套消纳用地或者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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