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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对臭氧污染实施应急管控

   日期:2020-07-13     来源:长治日报    浏览:22    评论:0    
核心提示:长治市决定于6月至9月期间对臭氧污染实施应急管控,严格管控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及氮氧化物排放、移动源“冒黑烟”、餐饮油烟直排等行为。

近日,受晴热、高温、强辐射天气影响,长治市臭氧污染形势严峻。为有效降低臭氧浓度,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长治市决定于6月至9月期间对臭氧污染实施应急管控,严格管控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及氮氧化物排放、移动源“冒黑烟”、餐饮油烟直排等行为。


结合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夏季攻坚行动,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成立了夏季攻坚指挥部。指挥部依托生态环境部驻长治市“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和国内先进专家团队,根据当前臭氧污染严峻形势,特制定常态化管控措施、倡议性措施、加严管控措施,进一步降低臭氧浓度,改善全市夏季空气质量。


在6月至9月期间,长治市将加强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管控、涉VOCs重点工业企业错时生产、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管控、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移动源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油烟管控、车辆维修行业管控、油品储运销管控、施工工程管控、抑尘增湿共11项常态化管控措施。


当预测长治市空气质量指数将达到200及以上或者臭氧浓度将达到250微克/立方米及以上时,长治市还将启动加严管控措施。针对全市涉VOCs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协商减排,增加减排工序,确保VOCs排放量要比常规管控期间降低30%以上。全市施工工地、大中型装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作业等涉VOCs排放作业也须暂停。


为切实提高企业环保治理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体现差异化和科学化,在征求生态环境部驻长治市“一市一策”专家团队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长治市决定对完成清洁原料源头替代、全省标杆深度治理措施以及涉及重大民生保障和防疫物资生产的企业实施豁免,不受加严管控措施限制。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各有关市直单位将通过实施专项督查和常规检查,对治污设施不达标、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倡议广大市民绿色出行,倡导广大单位和居民使用低VOCs的油漆、涂料、胶黏剂等产品。商务、发改部门也将积极引导加油站出台夜间加油优惠政策,鼓励机动车车主错峰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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