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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首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监测评估报告通过专家审查

   日期:2020-07-27     来源:山东省环科院    浏览:39    评论:0    
核心提示:6月25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主持召开了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监测评估报告专家审查会。

6月25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主持召开了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监测评估报告专家审查会。参会单位有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各分厂(部)负责人、监测单位、在线监测设备运营单位等,院作为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监测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出席会议并作汇报发言。会议邀请了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省金属学会)、省环保产业协会、省焦化行业协会共5名专家对报告技术质量和现场改造情况进行审查。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自2019年4月以来,加大环保治理投入,在省内率先完成钢铁企业全面超低排放改造。会议听取了我院对超低排放评估现场核查、超低排放预评估、有组织排放评估监测、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清洁方式运输等方面的专题汇报和莱钢永锋钢铁公司在环保深度治理、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建设绿色工厂、创建A级企业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经验介绍。与会专家在认真审阅评估报告,仔细核查现场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基础上,经讨论认为我院编制的《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监测评估报告》程序合规、数据详实、照片齐全、章节清晰、内容丰富、结论正确,一致同意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达到钢铁企业全面超低排放要求。


山东省环科院作为本次超低排放监测评估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尽责、扎实工作,抽调精干力量与莱钢永锋钢铁公司共同成立30余人的项目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逐一排查、精准治理、全面落实。通过共同努力,在全省率先达到钢铁企业全面超低排放要求,给省内同类型企业开了好头、树立榜样。下步我院将根据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超低监测评估报告并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为下步全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顺利完成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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