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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开展打击危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期限内主动投案,依法从轻处罚

   日期:2020-09-10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15    评论:0    
核心提示:安徽省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公告,自8月28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安徽省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公告,自8月28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因实施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行政、刑事处罚又实施此类行为的;在违法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直接倾倒、排放、处置的;实施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经营者、实际控制者、主要获利者;窝藏、包庇污染环境犯罪分子,掩饰、隐瞒污染环境犯罪所得,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人员。


从8月28日起,凡是实施上述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在20日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同时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举报电话12369、110、12309,积极举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敦促、规劝在逃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提供重要线索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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