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服务单位的运维活动,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20〕32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单位运维承诺制。
运维承诺本着自愿、诚信、守法、公平、公开的原则,由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单位自愿提交承诺书,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对运维承诺实行动态管理,因第三方运维单位原因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将从承诺公开名单中剔除;第三方运维单位涉嫌参与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除从承诺公开名单中剔除外,将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
第一批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维单位承诺制名单可在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