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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企业已领150万大额罚单!涉VOCs企业需注意

   日期:2020-09-27     浏览:46    评论:0    
核心提示:日前,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传来消息,因废气处理装置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数据失真、生产过程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对位于古交市的山西晋禄达能源有限公司开出152.7万元罚单。

日前,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传来消息,因废气处理装置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数据失真、生产过程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对位于古交市的山西晋禄达能源有限公司开出152.7万元罚单。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办公室对该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并将违法事实向古交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


目前,该公司地面站已恢复正常运行,焦油船及焦油储罐VOCs废气处理装置已修复完成,冷凝储罐已进行补焊加固,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为保证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当地生态环境局还安排执法人员,对该企业24小时实行驻厂监管,直到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清零。


显然,在此次攻坚行动中,对于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的行为,各地都已形成了“零容忍”的态度。其实,各地政府在往年的一些执法行动中,处罚起来也毫不含糊。


早在2017年,当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天津、陕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7个省份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VOCs有机废气督查后,就对4600人进行了问责,而且还开出了总计超过3.6亿元的巨额“环保罚单”,立案处罚8687家企业。


同年,作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印刷业世界前四强企业的日本凸版印刷株式会社,在上海松江的两家工厂也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通过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被处以合计235万元的天价罚款。


2018年,上海某精密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因无组织排放收到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决定书并罚款8万元,然而因该企业拒不改正,被处以按日计罚后,最终罚款金额高达152万元。


企业不仅要算成本账,更要算“生态账”“发展账”,未安装废气处理装置、安装废气处理装置形同虚设这种歪风不可长。有业内人士表示,违法就必须要受到处罚,需要让排污企业承担更高的经济代价。但企业也要认识到,处罚本身并不是此次攻坚行动的目的。正如某地方环保执法人员所说:“环境执法的根本目的不在于处罚,而在于让企业、社会有主动守法的意识,营造不愿违法、不想违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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