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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抄袭,资质挂靠、转包,环评机构被罚款引热议!

   日期:2020-10-28     浏览:79    评论:0    
核心提示:关于对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惠州市合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抄袭环评文件,挂靠、转包环评资质的通报

关于对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惠州市合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抄袭环评文件,挂靠、转包环评资质的通报


各相关企业、环评机构:


近期,我局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发现《惠州市辉煌盛世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存在抄袭行为,经我局深入调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惠州市合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五一大道2号骏豪国际商住楼13层22号房,法定代表人:朱正元。该公司未取得环评编写资质,擅自承揽惠州市辉煌盛世实业有限公司的环评报告表业务,签订委托合同后将环评业务转包至李思慧(无编制资质)进行编写,李思慧在编写后挂靠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资质提供环评报告。


经核查,该环评报告存在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值和大气污染源计算过程及结果抄袭、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能提供原始监测记录等情况。


惠州市合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思慧、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弄虚作假的行为,严重干扰环评市场正常秩序,我局已对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处以4.8万元罚款及信用扣10分,通报环评编制主持人张淑霞,责令建设单位惠州市辉煌盛世实业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道歉。


为进一步打击弄虚作假、挂靠、转包环评业务行为,我局依据法律法规及《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决定暂停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惠州市合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仲恺高新区承揽环保业务1年,时间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计算,企业相关企业不得委托上述公司开展环保业务,一经发现将不予办理。


附件:


1、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 惠市环(仲恺)罚[2020]23号


2、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决定书 惠市环(仲恺)信[2020]8号


3、张淑霞 通报批评决定书 惠市环(仲恺)信[2020]9号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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