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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查处涉固废环境违法企业逾40家,每家最低罚10万!

   日期:2020-10-29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17    评论:0    
核心提示:涉及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罚款60万元起;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对固废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据了解,自从9月1日新《固废法》实施以来,目前东莞已查处涉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企业逾40家,每家企业最低处罚10万元;涉及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罚款60万元起;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固废法》)于9月1日起施行,对企业增加了很多实质性责任和义务;在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惩重罚”方面也达到了新高度,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是此前“固废法”的10倍,最高达500万元。


为规范企业固废管理工作,遏制非法排放、倾倒、转移、处置固废环境违法行为频发高发态势,结合史上最严《固废法》的实施,9月以来,东莞生态环境部门坚持教育服务与监管执法并重,多措并举全面促进全市涉固废尤其是危险废物企业提升固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处置固废,保障环境安全。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多部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核实企业台账记录和申报的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危险废物贮存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贮存台账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有无危险废物流失;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的数量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收的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证经营单位利用处置,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据统计,9月以来,东莞已查处涉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企业逾40家。根据新《固废法》,每家企业最低处罚10万元;涉及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罚款60万元起;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镇街行动】


10月12日-16日,松山湖生态环境分局分7个专项排查小组按照“核查一批,整治一批,查处一批,打击一批”的原则,以分片包干的方式完成了对园区内涉固废企业的固废管理情况的现场核查。通过强化执法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促使园区涉固废企业的环境管理规范化。


10月12日-23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行动,对工业企业和汽修行业进行突击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138人次,共检查企业46家,其中对1家铸造公司未验先投问题以及4家汽车维修单位废机油、废机油罐、废油漆罐和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未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贮存管理、未设置规范化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另外,发现1家废品收购站涉嫌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现场控制2名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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