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识,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团队经过统一培训后,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分5组对全省14个市州101家企业开展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省级专项帮扶检查工作。
省级专项帮扶检查组就以下三个方面与排污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一、自行监测方案制订情况:是否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及行业分则的相关要求、方案是否完整、方案的变更是否及时、方案技术审核是否执行到位等。
二、自行监测开展情况:是否与监测方案的一致;自行监测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自行开展手工监测的规范性、委托监测的合规性和自动监测的合规性;监测原始记录及报告是否规范完整等。
三、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基础信息是否公开完整、监测数据公布率、监测数据是否及时公开、公开结果与监测报告是否一致等。
针对省级专项帮扶检查组在交流过程中提出的如何确保自行监测外委数据的真、准、全的有关建议,被帮扶排污单位表示:经过此轮帮扶检查,查漏补缺,弄明白了自行监测的责任主体,了解了如何开展监测报告中数据的溯源方式,对以后更好的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增强了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