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肇新河污染问题为何迟迟难以破解?从报道中可初见端倪。
企业主体责任缺位。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是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相关环境保护责任,但报道中却暴露出相关责任的缺失。比如,记者发现大庆石化物业公司私接暗管偷排污水;卧里屯地区一部分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网外排,流量一天15吨左右,这几年一直在排;一些企业光天化日之下直接向安肇新河排放污水。
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对于大庆石化物业公司私接暗管偷排污水和一些企业公然直排污水等行为,作为“门外汉”的记者都能够发现,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庆市城市发展中心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却一直发现不了,这是无论如何辩解都说不过去的。正是对这些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果断采取法律措施,才使得这些企业有恃无恐、肆意排污。
当地政府治理失当。当地政府投入巨资进行治理却收效甚微,这主要是因为其只在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上搞投入,却没有从环境意识提升、监管网络加密、执法力度加大等软实力上进行综合施治。自然事倍功半,不得其法。
像安肇新河污染治理问题,国内已有不少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比如山东鲁西南南四湖的治理就是很好的榜样。据媒体报道,2002年,南四湖周边4000多家企业,每天超过50万吨的工业废水以及周边城市14万吨的生活污水全都排入湖区,南四湖一度成为极其难治的“酱油湖”。但后来山东省特别是济宁市,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为契机,探索建立了全流域、全过程、全覆盖,具有北方河湖特点的深度治污体系,使南四湖实现了由“酱油湖”到“生态湖”的嬗变,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促进、双提升。
要根治安肇新河等河流和流域的污染问题,笔者建议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学习借鉴南四湖的治理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强化顶层设计。当地党委政府要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尽快编制好安肇新河等相关河流及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精准施策,源头治理,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依法治污。现在,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违法排污行为综合运用罚款、责令停业、责令关闭等各种行政处罚手段进行处罚。相关部门对水污染行为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一查到底。以硬措施啃下违法排污这一“硬骨头”。
织密监管网络。可学习济宁市做法,把全市划分为市、县、镇三级网格,分别配备网格员,将所有涉水点源、问题河段等全部纳入智慧平台监管,不定期对管理辖区开展多次全覆盖式排查,确保管理无死角。同时,强化预警处置,在全市重点河流断面建设河流水质监测自动站,全时段掌控水质信息。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做到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或在线监控数据超标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开展生态修复。针对安肇新河等河流特点,可探索开展以人工湿地和湿地修复为重点的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提升污水自然净化能力,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生态效益。
加强舆论监督。在借助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可设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共同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