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市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十三五”市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冀气候领办〔2020〕18号),我办组织对各市2019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超额完成的市:张家口、秦皇岛、廊坊、石家庄、邢台、邯郸。
完成的市:沧州、衡水、唐山。
基本完成的市:定州、辛集、承德、保定。
雄安新区不列入2019年考核范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超额完成”等次的市要再接再厉,保持良好态势,“完成”和“基本完成”等次的市要加快补齐短板,迎头赶上,确保应对气候变化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