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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1年第1次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公告

   日期:2021-01-12     来源:陕西环境    浏览:27    评论:0    
核心提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于近期组织陕西省2021年第一次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

受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授权与委托,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于近期组织陕西省2021年第一次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


二氧化硫(SO2)排放权


氮氧化物(NOX)排放权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权


氨氮(NH3-N)排放权


二、报名条件


1、意向出让方必须是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等减排措施后拥有富余排污权的排污单位。


2、意向受让方是因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排污权指标或为达到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需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


3、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文件。


4、已获得建设项目预审或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资料。


三、报名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出让方、受让方于2021年1月12日—1月16日“陕西省排污权交易报名系统(http://113.140.66.226:11011/new_register/admin/login)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人:成晶 张远航


联系电话:029-63916194 88661314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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