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了判决书,浙江温州沙园村的原党总书记王国强,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32万元。
去年8月份,温州龙湾区永兴街道万安家园安置房一名业主在网上发文举报,称小区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已经备齐了资料准备到村委会盖章证明,结果遭到了永兴街道沙园村党总支书记王国强以各种理由推诿不给盖章,业主讨要说法时还遭到了这名村书记的谩骂。
视频显示,业主在讨要说法期间,这名村书记满口脏话:安置房没有业主委员会,任何事情都要向村里打证明,你倒是看看我要不要给你打证明,打证明也可以,先拿2000块钱。这名村书记还声称自己儿子是环保局的,自己整不死对方也能罚死对方,还叫嚣消防都是自己带领的,安监局局长也是他的人。
针对这件事,去年8月份中旬,温州市相关部门发布了通报,通报中称涉事村书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月19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国强身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从事管理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结伙非法侵占村内集体资金,涉嫌职务侵占罪;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构成强迫交易罪。
最终法院判决王国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