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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环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日期:2021-02-26     来源:山东环境    浏览:46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针对媒体报道的《一环评工程师4个月编制1541本报告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立即督促指导相关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涉事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启动调查,并对涉及山东的505件环评文件中已报批的组织全面复查。

近日,针对媒体报道的《一环评工程师4个月编制1541本报告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立即督促指导相关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涉事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启动调查,并对涉及山东的505件环评文件中已报批的组织全面复查。


据调查,涉事环评单位为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0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725号,法定代表人为汪某(身份证显示为河南省驻马店),监事为林某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海洋环境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等。


涉事环评工程师为靳某某,2011年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2012年3月在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首次登记上岗,注册类型为采掘类。2020年9月,与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020年9月27日—2021年9月26日),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期间,多次变更注册信息。2021年2月20日,靳某某以“调离从业单位”为变更缘由,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销其有关信息。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坚决打击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山东省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对环评文件质量的监督管理,2020年以来,全省对47家环评单位和44名编制人员实行了惩戒。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加大对环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于本次涉事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鼓励社会监督,坚决维护环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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