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能源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  民生  污染防治  垃圾分类  大气污染  空气质量  蓝天保卫战  环保督察 

安徽印发《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通知》

   日期:2021-03-22     来源:安徽环境    浏览:1    评论:0    
核心提示:为切实开展好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推进“信用安徽”建设。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印

为切实开展好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推进“信用安徽”建设。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就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通知》明确,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纳入生态环境部重点污染源单位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其它类型企业由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广德市、宿松县纳入所在市参评)。


《通知》要求,县(市、区)及参评单位的相关业务人员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培训,原则上于4月底前初完成,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把关,紧密推进,加强保障,确保上半年基本完成评价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规定时限、程序抓好评价工作。对符合评价范围的企业要全部纳入,不参评企业要严格审核把关和实地核查,确保应评尽评。省厅将对各地评价情况开展随机抽查,依据《方案》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知》指出,环境领域信用工作已纳入省厅对市局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各市要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于企业环境信用建设中形成的新的探索机制、经验做法以及联合惩戒案例,及时报送省厅。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