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能源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  民生  污染防治  垃圾分类  大气污染  空气质量  蓝天保卫战  环保督察 

西藏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联动执法司法模式

   日期:2023-02-15     来源:金台资讯    浏览:28    评论:0    
核心提示: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和司法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形成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合力,提高查办生态环境犯罪案件质效,

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和司法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形成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合力,提高查办生态环境犯罪案件质效,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台《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中,发现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证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情形,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应当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公安机关依法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的涉生态环境犯罪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对涉生态环境犯罪的,可提前介入调查取证;检察机关依法对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审判机关依法审理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制定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办理工作机制,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执行力度。

《实施细则》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职过程中自觉接受履职制约监督。

“该《实施细则》的出台,推动了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构建一体化联动执法司法模式,实现了对污染环境犯罪的‘全方位打击、全链条发力、全过程监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对重大案件的会商督办,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提供法治保障。(记者 王杰学)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