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16]10号批准建设,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喷雾干燥成套装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项目名称: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喷雾干燥成套装置
2.招标范围:
喷雾干燥成套装置,1套。含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
3.简要技术要求:
(1)物料名称:煤气制乙醇发酵废液离心后浓缩液,含水量约85%(质量分数)(2)进料量:6t/h
(3)产品水分:8%——10%(质量分数)
4.工期要求:
4.1 中标后10天内提交工艺流程图、初步设计(设备)参数及土建资料。
4.2 设备供货周期:3个月。
4.3 现场安装周期:2个月。
5.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7.2 专业从事干燥行业,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设备配置。
7.3 投标人须具有处理量5吨/小时(含)及以上相似物料项目的工程业绩,需提供近3年(2013年8月1日至开标日)内与本项目类似不少于1个成功运行的案例。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每天9:00-16:0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9日上午9:00
10.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唐山宾馆1号楼4层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联 系 人:张艳霞
电 话:13810821768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联系人: 阎冬、齐枫
电话: 010-62688240,010-62688385
传真: 010-62688250
邮件: yandc@sinoste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