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保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空港经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自贸投审[2016]10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79200000 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节能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将起步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调至扩展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合并后扩展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计规模为15000m3/d。设计标准为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99-2015)A标准。对扩展区污水处理厂现状生物池、进行改造,新建设计规模为5000m3/d的生物池,新建二沉池、反应沉淀池、综合车间、调节池、臭氧接触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
2.3招标范围:
天津港保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及相关服务。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至2016年12月30日。
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在天津市政府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机构证书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招标文件):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汇津广场312室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 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至 2016 年10月25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汇津广场3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洪滨(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八道9号东方天宏院内三楼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王祥刚 电话:022-8486294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汇津广场312室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吴国杰 电话:13512987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