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琳
项目联系电话:010-65005503转801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0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10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锅炉燃烧器低氮改造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1610/t20161018_744659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变更为: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3、供应商须为锅炉燃烧器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含)以上;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应具有燃烧器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变更为: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须提供本项)4、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须提供本项)5、供应商为燃烧器代理商的须出具制造厂家的项目唯一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6、报名人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报名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7、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报名现场复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存档。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7-11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内容变更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变更公告中未提及事项均以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为准。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央财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228812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4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琳,电话:010-65005503转8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