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博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由博州发改行政(2016)456号备案。招标人为精河县鑫和市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博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标段(排水管网)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719.5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大河沿子镇
2.工程规模:实施排水管网27599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JHX2016092507000101001博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标段(排水管网)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24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6年10月20日 10时00分到2016年10月26日 20时00分
2.投标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19:00
2.领取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
六、其他说明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鑫和市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地 址:博乐市五台路南侧中央公馆A2#楼三层01号邮 编:833305邮 编:833400联 系 人:邱泉联 系 人:邓新岗电 话:电 话:0909-2225378传 真:传 真:0909-2225378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