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二:UPS不间断电源维修更换
2. 招标编号:XHTC-HW-2016-0372/02
3.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9号
5.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张主任、010-57976938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7.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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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项目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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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故障UPS主机维修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现场 |
9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约32.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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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配套蓄电池(含柜) |
20组376块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投标单位。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2)出具设备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5) 具有同类设备施工改造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反馈意见证明资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货源组织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能力;
7)具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受理设备运行后的相关咨询、业务指导、定期检修和定期回访)。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6年 10 月 20 日至2016年 10 月 26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现场购买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3)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 购买文件需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2. 本次谈判分如下步骤:
(1)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16年 11 月 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递交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2)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按磋商最终确定的商务、技术条件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
13. 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
14.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邮 编:100055 E-mail:wyj@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46、63905948
联系人:王延举、吴羽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及递交磋商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账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