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经辽宁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受锦州市太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锦州市太和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2. 招标人:锦州市太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 项目地点:太和区前山村、太和区十星台
4. 投资金额: 一标段:52.5万元;二标段:54.6万元。
5. 标段划分:一标段:太和区前山村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二标段:太和区十星台村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6. 工程工期:15 日历天 ;具体日期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 质量标准: 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 1 万元,二标段:人民币 1 万元。
2 、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开具收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一)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1 、报名时间:
2016 年10月20日 -2016 年10 月24 日 ,8:30-11:00,13:30-16:00。
2 、报名地点: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市府路93-7号四楼401)
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复(打)印件需加盖公章二套,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发售
1 、时间: 2016 年10月20日 -2016 年10 月24 日 ,每日8:30-11:00,13:30-16:00。
2 、地点:锦州市市府路93-7号四楼401室(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材料费及图纸费用)。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年11月10日 13:30时;
2. 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锦州市太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51639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锦州市市府路93—7号401室
联 系 人:袁丽娜
联系电话: 0416-2910313
传 真: 0416—2910093
电子邮箱:a2910313@126.com
2016 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