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除灰、脱硫系统检修维护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荆门热电责任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350MW国产燃煤发电机组除尘器采用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每台炉32个灰斗;除尘效率≥99.9%;飞灰气力集中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每个电除尘器灰斗下各配一个干灰发送装置,直接将干灰送至灰库。系统采用连续运行方式。
每台锅炉各配1套FGD装置,脱硫工艺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主要包括有:SO2吸收系统;烟气系统;制浆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冷却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排放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除灰、脱硫系统检修维护,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备30万级及以上机组除灰、脱硫系统检修维护项目经验(提供2项及以上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处于被重组或被接管状态,也未在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不存在欺诈、违约或侵权等被判令承担法律责任尚未终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未处于被有关机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从2016年10月23日至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买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招标项目名称,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确认。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开标期间的短信或电话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开标时须携带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所递交的影印件进行核查。未递交或递交不齐全,其投标将被否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楼5012
电 话:027-87273603
电子邮箱:xiaoyiyan@126.com
传 真:027-87273603
联 系 人: 闫晓毅、王竞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1279054338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