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专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J160539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4220280001
项目联系人:解曼丽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27667
采购人:廊坊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花园路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5976116
代理机构: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27667
预算金额: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1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2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2号楼915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2号楼915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生产厂家参加时营业范围须涵盖环保产品的研发、销售或污水治理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代理商参加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 开户行许可证,5.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及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商提供),6.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7.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9.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10.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1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项目编号:YTZ011610S165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