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会文件中宁发改审发[2016]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材料循环经济区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要求企业及建造师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无农民工上访事件、恶意讨薪且诚信记录中没有挂靠行为,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谢绝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企业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报名。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相关业绩。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1、报名通过后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
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宇鹏
联系电话:0955--6584876 联系电话:17711816626
201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