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的委托,就其锅炉改造项目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锅炉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1段489号。
2.3 规模:整栋大楼(含裙楼)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 其中采暖面积约29000平方 ,本项目锅炉改造工程投资额约80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约70日历日,具体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
2.7招标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锅炉改造项目招标,包括:真空热水机组的设计、制造、出厂验收、运输、保险、吊装就位、热水系统部分管道安装、设备调试验收、质保及维修保养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培训等各类服务。不包含土建工程及旧锅炉的拆除(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能提供相关服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以上,且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必须为燃气热水锅炉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锅炉制造商须具有B级(含B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3.5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工程以往工程经验。以往工程经验资料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6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7合格的投标单位,合格的设备与服务
3.7.1招、投标双方均应遵守最高道德标准,不得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a. 腐败行为: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双方利益。包括投标单位之间串通投标,人为的使投标丧失竞争性,使买方未得到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
3.7.2投标单位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7.3本项目的投标商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或者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0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图纸、清单 (电子版),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7.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传真书面回复,投标人收到答疑回复后需在24小时内加盖公章回传。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上午09:00分,递交地点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7日上午09:00分,开标地点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1段48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859892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5874275753
邮 箱:72974383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