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
供货安装工期: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数量:锅炉一台;(具体规格、型号、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财政拨款及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备B级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投标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B级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需授权书,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即可);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
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北侧200米道西
发售单位: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通办事处
售价:500元/份,邮寄须加收特快专递费5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上午9:30
地 点: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11月2日上午10:00
地 点: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七、投标保证金:
各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3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向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其报价方为有效(现金或转账,转账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
开户名称: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一汽支行
账号:0710 6180 4101 5200 008218
八、采购预算:¥70万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时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陶立时
联 系 电 话:1336458333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继森
联 系 电 话:0434-4265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