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的鹿寨县中渡镇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已获得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柳发改规划[2016]2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998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LZLZJX2016-10-02
2、工程名称:鹿寨县中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设计服务招标
3、建设地点:原广西鹿寨县中渡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
4、招标范围:承担施工图的设计、修改、完善工作(包括总平布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5、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4平方米,建设规模为500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槽及提升井1座、沉砂池一座、调节池1座、一体化设备基础1座、综合处理厂房1座、围墙116米;新增设备:接触氧化法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潜水排污泵、高效集成处理设备、消毒设备等16台/套;污水管网敷设总长度7240米;厂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340平方米,绿化面积500平方米。
6、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7、设计工期: 30天(日历日)
8、工程质量:合格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相应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潜在投标人报名程序: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③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3、招标文件、资料由代理招标单位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发售,购买招标文件2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772-6826653 联系电话:0772-6814823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